部门职责
财务处在学院院长主管、学院分管领导协管下,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”财务管理体制,统一管理、监督学院的各项经济活动,统筹安排学院预算及资金情况,其主要职责:
一、执行高校财务制度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推进内部控制建设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规范校内经济秩序,防范财务风险。
二、合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,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和监督,对重大项目实施绩效评价;完整、准确编制年终财务决算。
三、执行政府会计制度,规范会计基础工作,加强会计核算,如实反映财务状况,定期将财务管理情况向学院领导及教代会汇报。
四、规范收费管理,依法组织收入,多渠道筹集资金;努力节约支出,合理配置资源,为学院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证。
五、参与学院重大开支、对外投资等方面经济决策,拟定或审查经济合同和协议,监督经济合同履行和落实。
六、监督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,真实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状况,定期组织开展财产清查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七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,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,定期移交和处置会计档案,严守财务秘密和纪律。
八、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、公积金汇缴、纳税申报、票据及银行账户管理。
九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。